1,那樣要你老公先回加給你辦加拿大團聚,大約要一年。2,可以

來源: 2006-04-12 13:06:5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加急大約15天辦下來,不加急3個月左右
3,B2最多允許六個月,去了之後可以延六個月,但以後就很難再簽到了(如果在美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