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加州法學院”俺知道滴:

來源: 2006-04-07 00:34:4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就在10號高速公路南邊,VERMENT出口處不到一點的地方,有兩棟棕色小樓即是。是個人隻要給錢,耗上兩年的時間就可以拿上一個“法學博士”鳥!

當年該律師還在“華明盛律師事務所”幫人打工的時候,俺不知中了什麽邪,竟也去找他,麵談之後覺得此人不妥,遂找了借口沒有當下開支票,當時就覺得該律師臉色一變。

沒想到兩年之後,鳥槍換炮,自立門戶,正感慨之際,忽見網上討伐聲聲,該律師更發奇文一篇,舉世震驚。遂更為歎服。

附:萬幸當年棄暗投明,如今綠卡已經揣在兜裏快一年了。阿迷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