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廷判例是來美當天結婚的CASE.
來源:
mytwocents
於
2006-04-04 15: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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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的結果是: 除非移民局掌握了申請人在申請簽證前就準備來美結婚的證據.不能以INTENT 的原因拒絕這樣的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