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綠卡麵試時,移民官以我FILE I-485的日期比我的PRIORITY DATE早了幾天
為由,沒有APPROVE我的綠卡。(我是作為綠卡的配偶來申請的,所以有排期)。
12月底接到I-485被DENY的通知,NOTICE中說讓我重新FILEI-485。這個NOTICE中還
有一句話是:"The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previously issued to you is revoked
within 15 days unless evidence is provided as to why the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should not be revoked." 。我找了一個律師幫我在15天之內遞交了I-485。律師認
為我在要求的15天內重新FILE了I-485,提供了EVIDENCE,建立了EAD的LEGAL BASIS,
所以EAD不應被REVOKE。他還寫了信給USCIS陳述這個觀點,要求不要REVOKE我的EAD。
我也沒有收到EAD被REVOKE的通知,所以這段時間一直在工作。3月初又收到了新的
EAD。4月初就要去綠卡麵談了。
有件事很讓我擔心:我始終不知道我的EAD是否被REVOKE過,如被REVOKE過,我很擔
心移民官會認為我非法工作而影響綠卡的APPROVE(我的I-485申請中還包括245I)。
我有點想讓我的律師陪同去麵談,IN CASE 移民官問及EAD的事,他可以幫我解釋那
些法律依據。據說有些移民官並不太了解移民法,但他們會比較願聽取律師的解釋。
請教高手和過來人:(1)我是否應讓我的律師陪同去麵談?(2)律師陪同會產生反效
果嗎?移民官會因此覺得我心虛,或CASE複雜,反而問我很多問題嗎?律師陪同的
費用也挺高的,所以很猶豫。請高手和過來人幫我出出主意吧!不勝感激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