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J1 waiver新規定中IAP66須有6個月有效停留期

來源: 2006-03-16 18:02:3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6個月是指把所有材料包括單位審批等都提交到大使館的時間,還是領取申請表時的時間?有少於6個月也給辦理的例子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