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大致情況如下。
1, 我準備今年冬天畢業,我是 2000 年開始博士課程的。 我的 I-20 上寫的我的完成學業的最後期限是 2008 年。
2, 我們 2002 年末結婚,然後在 2003 年我老婆去簽了三次,均被拒。 簽證官主要說我們沒多少照片。其後我老婆沒有再去簽。
現在我老婆想再去簽, 因為現在總體形勢好,而且我們結婚這麽久了,我們在國內有房產,她也有穩定的工作, 中間我也回去過幾次。我五月份要回去一段時間,她本來打算在這之前去簽證, 然後和我一塊過來。但她還想補一些照片,所以想等我回去照一些照片過後再去簽證。
我的主要問題是:
A) 我很快將要畢業的事實會對她的簽證有不良影響嗎? 如果有,那她當然是越早去簽約好。
B)照片現在還那麽重要嗎?如果我們提供許多其它的材料?
C)我可以去和她一塊兒簽嗎?我的簽證要到 8 月份才到期, 所以我擔心簽證官拒絕發給我新的簽證。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