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5年10月前同時遞交的140和485申請,EB1,outstanding,由於時間緊,沒有查體,學校裏的officer說查體可以等移民局通知補材料的時候再交,這個補交材料同通知補交稅表,工作證明之類的材料是一回事嗎?是少什麽補什麽還是到時候連稅表之類一起補? 現在聽說優先日期大幅度推進了,我是否可以不等通知就補交查體呢?希望了解的人能指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