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為A公司工作,2001年4月申請勞工卡,2003年批準,不幸公司裁人,後找到B公 司,2005年9月遞勞工卡,批準,140也獲批準,又不幸碰上排期,問:可否以A公司 的勞工卡的優先日期遞485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