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報稅,請教大家,先謝謝 :-)
LG 2001年1月來美,F1;2005年工作,05年10月F1/OPT 轉 H-1;
我 05年上半年F1,後H4;
以前,我們是分開填1040NR-EZ(沒算女兒,盡管她是在這裏出生的,因為學校SIS的那個人說不行),相對簡單容易得多.
請教幾個基本問題:
我們還是應該分開填嗎?還是和著填?
我LG是按外國人填呢?還是居民填?還有一個是雙重身份(dual-status )?
小孩可以做DEPENDENT嗎?
OPT的工資免稅嗎?哪裏體現呢?
先到這裏,有問題再請教.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