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出個主意,這樣試試

來源: 2006-02-02 14:25: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往NSC遞一個I-131package,申請Reentry Permit(白皮書回美證),如果INS的電腦裏I-551是已經批了的,你就可以拿到。這樣不要等那張小卡片了,對於出入美國,白皮書就是永久居民的充分證明。如果NSC不認可綠卡已批準,最多是給你一個rejection,即退件了事,你也沒有任何損失,至少知道了實際情況。
NYC綠卡等3年是很正常的,現在也剛處理到2003年初遞交的案子,NJ就快多了,隻有半年,隻隔一條哈得遜河就這麽大不同。以前我還看見過公民結婚4年還沒麵談的,不過那情況就是比較特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