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J1/J-1豁免成功經驗,以及成功後的煩惱(出遊反簽美國? 等高手
我的DS-2019今年六月份到期。我去年十月開始準備豁免材料。從所有的材料到達Chinese Consulate at San Francisco 直至favorable recommendation for waiver(由國務院發出),曆時共三個月半(11月3日收到中領館的電話告知從國內單位的同意信已寄到;我的Case Number 出現在12月的“各領館教育組已報送豁免申請材料清單”;今年1月29日收到DOS的favorable recommendation通知信)。所以一切都挺順利的。我總體的經驗是,如果你滿足以下的條件,豁免應該沒有問題:(1)在管區的中領館登記半年以上;(2)DS-2019還有半年以上有效期(3)和國內的單位沒有什麽(經濟上的)瓜葛;比如,你不是國內的單位給你出資來美。(4)你在美國的老板願意給你出個letter表明有意幫你轉成H-1B(這僅僅隻是個意向而已,主要是給中領館看的。豁免成功後,沒人會追究你最後到底去那裏工作了。)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二月份要去新加坡一個星期(很重要!);之後需要(用我現有的,已經豁免了的DS-2019表)反簽回美國。在文學城上也有問題過類似的問題,回答各有所異。以下是我能想到的反簽時可能出現的結果,請有經驗的網友指正:
(1) 一切順利的話,可以拿到簽證;並且豁免繼續有效。
(2) 一切順利的話,可以拿到簽證;但是現有的豁免失效;需要重新申請豁免!
(3) 美領館見到這種情形的J1申請,絕對不會發簽證。
(4) 其他可能?
我很想知道以上問題的答案。請有經驗的網友出手相助!(真希望自己能晚一點申請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