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拿到AP,一式兩份,一年有效。我的問題來了:1-入境時是不是隻是給移民官看看,蓋個章什麽的就行了,而不用把我的AP收走,否則我不是隻能回國兩次?卡卡,我的理解對嗎?如果是這樣的話,其實一份AP就夠了,另外一份是備不時之需的,對嗎?2-我是不是一定要把兩份都帶在身上?入境時移民官會讓我出示兩份嗎?3-入境時還需要什麽文件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