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現在在加拿大讀博士.我想辦陪讀.可申請理由要怎麽寫好阿?是寫利用節假日短時間去探親?還是就直接說要去陪讀好啊?而且申請書上有要填去的期間的.是寫短一點好?還是就寫和老公的簽證一樣的期間啊? 還有要證明自己和國內有較強的牽掛.我現在是學生.馬上就要畢業了.而且我都要去陪讀了.咋證明這個才好啊? 為了這我都想破了頭. 有經驗的朋友,幫幫忙! 大家幫我出出主意啊!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