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辦理申請未婚妻過來的手續。 想請教一下大家, 如果在這段時間, 我回中國探望她, 然後不小心讓她懷孕了。 這對申請有影響嗎? 如果來簽證之前生下小孩, 那應該怎麽辦? 如果簽證之前還未生下來, 那又可不可以照樣來美國? 還需不需要辦理其他手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