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父母來訪非移民旅遊簽證的問題
不知道非移民類的問題是不是在這個壇子裏問,如果不是的話請諸位多多包涵了!
老媽剛拿到短期訪美簽證,一場歡喜之後發現不是一年多次往返的,簽證頁上隻給了3個月一次入境,到明年2月中簽證過期。
是不是給錯了?我幾個朋友的父母拿的都是一年多次往返的.我聽說到了美國之後海關會另蓋一個章,在I-94上注明可以停留的時間,3個月到6個月不等.這樣的話如果老媽1月中才能過來美國,I-94卡上麵會不會注上在簽證過期之前(2月中)就得離境?
或者簽證和I-94規定的時間是兩回事(跟學生簽證一樣),簽證代表的隻是在簽證過期前必須入境美國,到了美國之後,隻要停留時間不超過在入境口給的I-94上的允許停留時間就可以了,簽證的終止日期已沒有太大意義,可以不管.
諸位意見如何?是建議到領事館申請更改簽證有效期呢, 還是就按原樣算了--反正老媽到美國的時間不會遲於2月中?
在此先謝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