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麻煩

來源: 2005-11-20 15:32: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從簽証官的角度看﹕
你說上次是錯的﹐為什麼當時不改正。
這次的未必也是真實的。因為上次是因公﹐所以上次的應該更具權威性。是不是有改生日來隱瞞什麼。

生日姓名是兩個最重要的指標。以前沒有finger print, 所以也不能證明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