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上來求問大蝦們們幾個問題,嚴重感謝中

來源: 2005-10-23 11:21:2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問幾個問題
我的背景
140早批了,485早交了,指紋也按了。申請的是NIW。現在是H-1第3年

問題
1, 我準備申請ead出去找工作了。不指望工業上什麽H-1每年的限製了。那麽我這樣的有沒有485必須交上去6個月以後才能行動的道理?
2, 不管我申請不申請(或者手上有沒有ead)。如果我現在的工作丟了,是不是仍然可以合法在這裏呆著,直到我的485被處理為止(也就是被批準或者被拒絕為止)
3, 網絡和我的律師總是說無論如何盡量用我的H-1B,即使出去找工作。包括回去探親,也最好去大使館申請H1B,別用回美證。這是為什麽。如果這樣,ead和ap的作用是不是到迫不得已才亮出來?

嚴重謝謝大蝦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