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於2005年2月底來美幫我照看2歲的兒子。我將她的簽證延期到2006年2月低,我的理由是年底有很多節日,而且這裏的秋天很美。現在我又懷孕了,明年5月的預產期。我不知道這次用什麽理由,我想用母親身體狀況不太好為由,但又不知道這是不是可行。有哪位朋友給父母第二次延期成功的,請幫忙。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