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的配偶,就不是一起申請轉綠卡了,而是在綠卡得到批準以後再填寫824表申請家屬的伴隨綠卡,等待廣州麵談以後直接拿綠卡來美國。這樣做的條件就是結婚的日期要在綠卡批準的日期之前。注意,這裏是移民局批準的日期,不是你收到的日期。如果結婚日子晚了,就不能再辦伴隨綠卡了,而是要填寫130辦理綠卡配偶的親屬移民,要等待長達六年的排期。公民的配偶可以不用等待排期就可以直接辦綠卡了,所以綠卡的配偶等於是原則上能辦,事實上不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