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10月1日前將我的140 485同時送出,今天被退件,律師說因為是移民局沒有找到140申請表,(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律師的疏忽大意忘了放入),如果律師說的屬實,應是移民局的原因,我請他再送,但他說不行了。10月1日以後就不能交485了。我該怎麽辦?這是我孩子快到21歲前的最後機會,就這樣被葬送了嗎?這是移民局或律師的原因造成的,我好冤啊?請大家幫幫我吧,我不知道該怎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