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28號140 485一個包裹寄出, 29號收到. 可是移民中心說我應該寄到別的中心, 退回. (其實是移民局搞錯了,我工作單位在德州, 但是我住在別的洲, 我就應該寄到TSC) 我的律師再寄出, 140留下, 前天APPROVE了, 485卻又退回. 然後485加上解釋後再寄出, 好在退回的485所有的表格上都有SEP 29 2005 的STAMP (移民中心的) 現在我除了聽天由命外還能幹什麽. 那位有好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