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內是英語老師,在美國有一個教育學碩士學位;上一次ImmCanada告訴我申請時可以用secondary school teacher 申請,可是有人告訴我老師很難申請成功的.因為他們要證書才能上崗,這我也知道. 那麽,我想可不可以用"翻譯" 那?到底哪個更容易成功移民,是"中學老師"還是"翻譯"?或者"social worker"?究竟用什麽相近的專業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