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想法和我的完全一樣。

來源: 2005-09-29 14:09:4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來美國幾年後終於認識到,這個國家再好也不是我最終的家,有一天哪怕是公民了還得回去。想一想:象楊振寧爺爺那麽牛的人還回去,我這種不三不四的在美國活沒什麽意思。現在的問題是讓老婆和孩子再過一段所謂的美國生活,讓他們也認識到這點,他們就會提出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