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獲批以後保留H1還有必要嗎?

來源: 2005-09-12 19:10:3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本人I-140七月初遞上(EB1(b)),8月中獲批(NSC)。夫妻I-485七月下旬一起遞上,預定9月28日FP。太太(H4)同時申請了EAD和AP,而我沒有。當時是出於“夫妻兩人最好由H1保留非移民身份以防不測”的考慮。問題是我本人在I-140獲批以後是否最好還保留H1身份。現在,既然I-140已經批準,我如果放棄H1非移民身份還會有什麽風險嗎?本人到是常回國,但每次申請H1簽證都很順利,所以不介意繼續申請,隻要仍然有保留H1非移民身份的充分理由。另外,放棄H1而使用EAD和AP,除了回國不用簽證之外,還有什麽其它好處嗎?如果申請並拿到EAD和AP但並不使用(律師說我這樣仍然是H1身份),這樣做又有什麽好處嗎?自己想不太明白,所以肯請各位不吝賜教!多謝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