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家了,而且也寄了表格給國安部。但沒有給SERVICE CENTER打電話改,因為當時表格裏的地址問的就是 OR C/O,所以就填的單位的收信地址。也聽說以前有人改地址,不知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反正等了挺長時間才辦成。所以我想以我的情況,還是不要節外生枝的好,你們說對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