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持AP在十月份從洛杉磯海關入境回美。時間是中午,請有經驗的過來人介紹一下詳情。比如:可不可以從綠卡和公民通道過海關?AP和PASSPORT就足夠了嗎?需不需要打指紋?海關官員會提什麽問題呢?據說三份AP都要代上,一份將被蓋章後退還,另一份留在海關,第三份將被海關寄回USCIS,對嗎?將來還可以用已經蓋過章的AP在有效期內回國返美,就不要再蓋章了,海關也隻會副印AP。對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