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是J1的第二年,明年8月到期。由於老板說第三年可能沒錢,所以想第二年申請J1豁免,試試找找工作。 查看大使館的J1豁免要求材料發現需要“申請人書麵申請報告”,裏麵需要說明“申請豁免的理由”。不知道大家申請豁免都是用的什麽理由?對我而言,由於第二年申請豁免,好像說J1時間不夠,工作做不完的理由行不通。 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幫助!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