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父母申請來美簽證,父親獲批準,母親被拒簽。該怎麽辦? 母親被拒簽的理由是:上一次母親延期一年,父親沒有。簽證管問上次延期理由, 母親回答因為要座豪華客輪,另外,還有SNAPPER 案(北美著名的大案)。結果就被 拒簽了。 請問如再簽,需要怎麽說上次延期理由?我的小孩在國力由父母看著,能否說為我 們送小孩?但是我們一直未敢提到小孩,這一次可以嗎? 我還需要再寄什麽材料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