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收到RFE的信,律師說要補幾封推薦信。我起草了兩封2-3頁長的 推薦信。律師改回來過後,變成了6-7頁長。大家覺得有必要麽?這麽長的 信,我自己都懶得看。移民官要找什麽Excetional或Impact之類的,是不是 更加吃力?大家有什麽建議? 我想有可能RFE之前的推薦信太長了(4-5頁),移民官都找不到他們想看 的東西,所以就來了RFE。有沒有這種可能?我在Nebraska 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