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為善不等同於毫無原則的遷就或在原則問題上“無原則” 地退讓。與人為善講的是平等基礎上的相互交往之”原則”。
來源:
明初
於
2026-01-16 10:50:04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