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病.
在我看來, 香港女性是最沒社會地位的. 隻有她們,會為了錢, 不要名份, 為人家生孩子,作二奶, 可憐又可悲.
那個阿珍如果加入澳門或美國,加拿大旅遊社, 也會這麼罵遊客嗎. 明明是香港社會和遊客業的問題, 不要推倒新移民的身上, 她們沒有這麼厲害. 是這個香港社會要錢不要臉.
1974 年是36年前了, 整個社會不一樣了. 跟現在有可比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