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傭是外勞,外勞是外交事務,香港的外交事務應該由中央政府說了算!中國在如此 嚴峻的就業形勢下,為什麽要給匪傭工作簽證?有人說他們用了幾十年了,習慣了。 OK,香港97年前不是也有許多人“不習慣”而到別的地方去了嗎?現在不是都回去 了嗎?不相信驅逐匪傭的衝擊會比97年回歸的衝擊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