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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10-07-22 06:01:1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個美國人吧,寫了本書叫《格調》。我翻了一下,幾乎把剛吃下去的飯都給噴出來。美國人很實際一民族,寫個社會審美學的書都帶有點實際演練的速成教材的味道。不過作者的根本道理講的是對的,也格外針對美國的實際情況,那就是新貴(這詞有個難聽的版本叫暴發戶)常常要“顯富”,而真正有品味有格調的人總是不顯山不露水。為什麽說這書也流俗呢?那是因為這書寫著寫著,那感覺好像就是根據這個“格調的金科玉律”,大家都得*****了,明明穿得起西裝打得起領帶,非穿一滿是窟窿的老頭衫,搖個大蒲扇。拿著這個“速成手冊”的來找格調的,本身也是低格調,有個定義叫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