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動物為了保證它的後代能夠成長,會將體弱的吃掉,以保證另一個能夠長大!這是媽媽的“天性”,因為有這種“天性”的媽媽的後代才的"傳宗接代率"才超過一定的門檻,才得以不絕種。” 如果今天我們對弱者趕盡殺絕以免他們“拖後腿”,確是更加合乎人類作為動物的“天性”的。。。 “誠實”、“良知”也是“天性”使然。 當你在家門前看見一個垂死者,,,到底怎樣才符合天性的良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