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你回複,給我很多啟發。 我的問題是: 1)如果我辦“一般”計劃申請,那我一定要從美國直接飛回香港嗎? 2)辦內地人才申請,你說的其他目的,能具體說說嗎? 3)聽大家的口氣,似乎對大陸在香港開的公司都非常不屑。能說說具體有什麽弊病嗎? 4)還有非常感謝你說的每年審批的程序的區別。你知道我在哪裏可以查到官方說法嗎?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