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和公司溝通再做決定
第一,建議使用“一般”計劃申請(如果你在海外居住時間多過1年),主要是手續相對比內地人才計劃要簡單。用護照即可。內地人才計劃要回國申請通行證方可辦理,而且以後每次續簽,都還要內地公安部門的“審批”(雖然多數情況都會通過),但是如果用護照,就不會把大陸牽扯進來,純粹是你和港府之間的事情。你可以跟公司要求用“一般”計劃,因為對他們來說沒有區別。如果他們給你辦內地人才,說明他們的HR是新手,或者有啥特別目的
第二,我不太明白你的offer letter是什麽意思。我見過包括我自己的做法,都是預先簽了勞動合同的。雖然有些合同上有附加條件是subject to visa application。簡而言之,你必須有書麵證據說明該公司明確會簽你,主要的薪酬、福利信息,合同期限(若有)。。這些主要是保障你自己的利益。。對於visa本身沒有太大的關係。。因為其實港府很窩囊的,隻要公司正式出了offer,極少聽說有拒簽的例子。。
第三,我很少聽說香港的公司要回國體檢和醫療證明的,這點比較奇怪。除非你的公司或是你的職業本身有啥特殊要求,否則我覺得這些大陸式的做法純粹是個莫名其妙的借口。。即使真要做體檢,也是在香港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