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要到香港工作的一些問題!!!
大家好!
我是這個版的新人。現在有問題懇請大家幫忙!
我是大陸人,持中國護照,現在在美國。我最近收到一家在香港的工作的OFFER,已經決定接受並要很快上班。現在公司說要進行入港手續的辦理,一個是“輸入香港內地人才計劃”,一個是“一般就業計劃”。這兩個途徑的區別,據我理解是入境的區別,“內地人才計劃”是要回國辦理港澳通行證並從內地到港;“一般就業計劃”是要直接從美國入境香港。
我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確。這兩個計劃還有其他的區別嗎?對我以後的待遇,往返香港和內地,以及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證有沒有什麽影響?
還有一個問題對我很困擾。我現在是有收到OFFER LETTER,但是勞動合同是要在我報到那一天才能簽(因為我要回國體檢,出示醫療證明,才可簽合同)。我的問題是現在我在美國是持有工作簽證,一旦辭去工作回國,相當於我失去身份。所以如果新公司改變主意或是入港手續通不過,那我就是美國也回不去,香港也不能留下。
我的問題是,對於香港公司來說,勞動合同的簽署在報到那天是STANDARD的做法嗎?還是可以提前簽?“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和“一般就業計劃”的審批通過有很難嗎?
我很想聽聽大家的意見!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