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圈的規矩你是知道的,假如兩個學校都在美國,該怎麽做你肯定知道的。" 請問,這種情況應該怎麽做?一來,學習一下;二來,也許對現在的情況,也能有個借鑒。 決定還是實話是說,美國方麵表示願意等回複到10月份,要麽今年開始,要麽明年夏天。 香港方麵已經排了三門課了,方方麵麵都安排妥當,還是到了香港,看看生活工作環境等等再講。實在有的地方覺得發展受限製,要麽改進; 要麽跟係主任談談,能不能把3年合同改成一年的。 謝謝,前輩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