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香港還是美國

來源: 2010-06-22 02:33:4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博士剛畢業,找到ASSISTANT PROFESSOR(AP)的位子,跟香港的大學已經簽了 3年的fixed term工作合同,這個夏天開始。

剛剛接到電話,拿到美國一家大學的工作合同,2011年夏天開始。

除去稅以後,收入基本相似。專業排名,美國大學明顯大大優於香港;大學綜合排名,說法不太一樣,要看是誰出的。

請問,如果跟香港的大學毀約,隻在香港呆上一年,然後去美國,

1。可行麽?要不要賠違約金什麽的?

2。是不是不太好。以後,說不好還會不會申請亞洲的大學位子,不想得罪人。而且,第一年在香港要教3門課,覺得好不容易過了第一年,工作上了正軌,可以多一點時間作研究了,又要搬。

3。有沒有其他可能,能夠在兩家大學同時AP。因為偶然有看到有一個人以前是這樣,同時是科大和美國一家大學的AP.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