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的也是一家之言,我隻拿身邊看到的聽到的已經我讀到的來論證,我一個三七開已經比你穩妥多了。我行文從來不用“整體香港人”這種字眼,偏偏你以“整體香港人”的代言人說話。你自己的偏激,已經在其他回帖都自己承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