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打聽一下。現在在新加坡簽的是兩年的合同,一般牽線時候都有用底價買手機的優惠等等,但是一旦提前解約就要賠償這部分。網絡的話,牽線時有送ipod之類的,同樣必須用足兩年,否則也要賠償。香港是不是也這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