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是逼你簽合約,但是合約應該規定在使用不滿意的時候

來源: 2009-09-03 18:32:4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用者有權終止合約。而不是現在這樣,一旦簽了,不管提供的服務怎麽樣,不管使用者滿意不滿意,都必須要用下去,無論如何都要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