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的美國醫療
72歲白人女性,住在俄亥俄州,發現左側乳房腫物,懷疑癌複發,(十幾年前局部腫物切除診斷為癌,術後做了化療)。
今年一月份做局部切除,術後病理報告無淋巴結陽性發現,切除腫物邊緣有癌細胞。
三月份再次手術擴大切除麵積,病理報告切除腫物邊緣仍有癌細胞。
四月十二號再次手術擴大切除範圍,上周病理報告切除腫物邊緣還有癌細胞。
現在預約五月十五號再次手術,還要局部切除。
我就不明白了,為什麽不一次把乳房組織全部拿掉? 而且 Medicare 怎麽可能批準同樣的手術在同一個部位反複做3到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