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永遠存在
來源:
dudaan
於
2019-12-30 14: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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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鬧”法是合法地雇用律師打官司,律師業特別發到。
後果就是醫生必須買高額保險,必須遵循本本,來保護自己。
不管怎麽樣總比雇凶殺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