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你的帖子裏看到的重點是“尋求賠償”,而不是來谘詢疑難雜症的。當然必須起訴要求天價賠償,但當心不要被反告,在美國那個代價很高。

來源: 2019-02-25 20:39:3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