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來到美國幾十年,目標竟然是自耕而食的生活,真的很諷刺啊!可惜以信息為主導的現代社會是不可遏製的趨勢,伯夷叔齊那樣采薇而食的傲骨,也不敵周朝的興旺。總是追求極致完美的味覺感受,比花生醬還要香的玉米糊糊還不是穿腸而過,so what?都是膏粱厚味吃得太多了,才養出這樣刁鑽古怪的口味。古人雲:晚食可以當肉,餓肚子幾天,吃狗食都香。
得罪得罪了。我還是很喜歡你的文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