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令偉:屠呦呦獲諾貝爾獎及其爭議焦點之我見

孟令偉:屠呦呦獲諾貝爾獎及其爭議焦點之我見

選擇字號:     本文共閱讀 1533 次 更新時間:2015-11-17 15:38:07

進入專題: 屠呦呦   諾貝爾獎  

● 孟令偉 (進入專欄)  

   

   我知道屠呦呦這個大名,是在得知她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消息的同時。在為此感到興奮和為她、為中國祝賀之際,也想圍繞屠呦呦獲諾獎的本身及其爭議談點個人看法。

   

   一、屠呦呦獲諾獎的意義是什麽?

   2015年10月5日,瑞典卡羅琳醫學院在斯德哥爾摩宣布:將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授予中國女藥學家屠呦 呦及另外兩名科學家威廉.坎貝爾(美國)和大村智(日本),表彰他們在寄生蟲疾病治療研究方麵取得的成就。屠呦呦的貢獻是發現了青蒿素,開創了治療瘧疾的新藥物。她這次獲諾獎的意義是重大的:如果說莫言在2012年獲的諾貝爾文學獎打破了中國大陸諾獎的零記錄,那麽屠呦呦獲獎則標誌著中國大陸科學家首次獲得諾貝爾科學獎。而在此以前獲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李政道、楊振寧、丁肇中、朱棣文、錢永健都是美籍華人;李遠哲、高錕分別獲得諾貝爾化學獎和物理學獎,但他們一個是中國台灣人,一個是中國香港人。更值得關注的是:據北京大學醫學史研究中心主任張大慶先生的看法,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獎勵的是兩類成果:“一類對人類知識作出巨大貢獻,一類對人類健康作出巨大貢獻”1。那麽屠呦呦開創的青蒿素新藥物獲諾獎顯然屬於後者。由於她“發現了青蒿素一種治療瘧疾的藥物,挽救了全球、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數百萬人的生命”2。這是在此以前屠呦呦獲得2011年美國拉斯克臨床醫學獎明確的。拉斯克獎還將青蒿素列為“20世紀後半葉最偉大的醫藥學創舉”。而拉斯克獎是醫學科學領域最重要的獎項,一直被認為是諾貝爾獎的風向標。

   屠呦呦的獲獎也進一步證明了諾獎的持重性(也可以說是保守性)和公正性。無論是在文學領域還是科學領域,無論你在哪個國家還是那種膚色,隻要你做出諾獎認為值得獎勵的貢獻,就有可能獲得該獎。這對過去國內長時間認為諾獎評委會有偏見的說法是一種無形的否定。這也對中國各領域的學者無疑有強烈的激勵作用,煥發他們為此奮鬥的熱情,促進科學、文學和學術的繁榮。屠呦呦作為中藥科學化研究走向世界的開路人,“作為首位獲得諾貝爾科學獎項的中國人,她標誌著一個石破天驚的開始,和一個無限可能的未來”3。

   

   二、是誰發現了屠呦呦的貢獻?

   屠呦呦發現了青蒿素,為人類健康做出了重要貢獻。拉斯克獎第一次予以確定,諾獎的宣布等於再次確認。但屠呦呦的這一貢獻幾十年來在中國卻並未得到明確承認。“在青蒿素已經在國內外治病救人的很長一段時間裏,其發現者究竟是誰,一直是一個謎”4。而且國內直至現在對屠的獲獎和貢獻還存在爭議。那麽又是誰發現了屠呦呦的貢獻並把她推出來的呢?答案是兩個美國人,即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的傳染病專家路易斯.米勒與同事蘇新專。首先是路易斯.米勒擔心青蒿素重蹈奎寧的曆史而決心找出發現者。奎寧是青蒿素出現以前被廣泛應用的一種抗瘧性藥物,在16世紀的秘魯印第安人中就用於治瘧,後來被西班牙人帶回歐洲使用,但國際上卻從未承認印第安人是奎寧的發現者。米勒說:“我發誓在青蒿素的問題上,我不能讓曆史重演”5。於是從2007年開始,他和同事就走上調查青蒿素的發現者之路。通過幾年的調查,米勒和他的同事蘇新專認定屠呦呦是青蒿素最重要的發現者。“2011年,米勒與同事在生命科學領域最有影響力的期刊《細胞》上發表了他們的調查結論:‘我們的發現毫無疑問的顯示最大的功勞應該歸屠呦呦’” 6。《細胞》雜誌上文章的發表影響很大。而且米勒從2010年開始,連續多年向諾貝爾獎評委會推薦屠呦呦7。2011年,經米勒和蘇新專推薦,屠呦呦獲得了國際醫學科學領域最重要的獎項——拉斯克獎,4年以後終於獲得了諾貝爾獎。

   看來,米勒和他的同事蘇新專鍥而不舍的調查和推薦對發現青蒿素的發明歸屬和屠呦呦的貢獻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沒有他們的調查和推薦,青蒿素發明的歸屬就有可能被埋沒,不僅是屠呦呦個人失去得諾獎的機會,失去這個機會的還有中國。中國人曆來強調伯樂的作用,米勒和他的同事蘇新專就是屠呦呦和中國獲諾獎的伯樂,而且這伯樂當的非常不容易!他們在這件事上並沒有絲毫的企圖和利益,隻是出於對曆史和個人負責的責任心和道義心。用中國人的話來說就是很仗義。但他們這種仗義行為並不是所有中國人都能理解的,甚至在一些國人看來他們的行為不可思議。所以不僅屠呦呦而且中國人都應當感謝他們!更應當學習他們對曆史和個人高度負責的高貴精神!!

   從國內看,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員廖福龍是較早指明青蒿素發現者的行內人。他於2009年在某化學期刊發表了一篇文章,“明確指出青蒿素的發現歸功於屠呦呦”8。這之後,北京大學著名生物學家兼科學史研究者饒毅和黎潤紅、張大慶發表了一些對青蒿素發現過程的梳理性文章,指明屠呦呦的貢獻9。特別是他們發表的《中藥的科學研究豐碑》一文明確:“屠呦呦在青蒿素的發現過程中起了關鍵作用”10。該文同時解釋了屠呦呦的貢獻沒有得到充分認可的原因:青蒿素研究過程中矛盾不斷,在文革的陰影下論文寫作不及時和發表不規範,有關部門對個人貢獻爭議的矛盾采取回避或袖手旁觀態度,而國外的科學家和醫學界不可能搞清楚中國內部刊物和會議的記錄等。這幾個學者的行為都是值得稱道和記載的。

   

   三、圍繞屠呦呦獲獎爭議的焦點及怎樣看待?

   從屠呦呦獲得拉斯克獎,圍繞她的爭議就展開了。雖然屠呦呦這次獲得了諾貝爾獎,但爭議並未停止。這種爭議既有深刻的曆史背景,也應該肯定其現實的積極意義。那麽,爭議的焦點是什麽?究竟應如何看待?下麵在綜合有關文章和資料的基礎上,試提出筆者的一些看法:

   先從青蒿素的研發背景和過程談起。

青蒿素研究開發的起始時間是20世紀60年代末。當時在東南亞進行著越南戰爭,其時瘧疾流行,而使用了將近200年的西醫治療瘧疾的藥物奎寧及替代物氯喹由於瘧原蟲強大的抗藥性基本失去作用。美國(也包括南越部隊—本文作者注)和北越部隊作為交戰雙方,士兵死於瘧疾的人數遠超過戰死人數。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美國組織大量科研機構和專家開展抗瘧疾新藥研究,共篩選出二三十萬種化合物,但始終沒有取得理想效果。而北越方麵向中國求救。“在越南(實際是北越—引者注)總理秘密訪華後”11,中國開始組織全國科研力量進行抗瘧疾藥物研究。1967年5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和國家科委在北京召開了抗藥性惡性瘧疾防治全國協作會議,組織60多家科研單位協力攻關,製定了3年科研規劃。以5月23日開會日期為代號,稱為“523任務”。成立了“523任務”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那時正處於文化大革命中,正常的科研工作陷入停頓癱瘓狀態,由於“523任務”是緊急的軍工項目,才能集中全國科研力量迅速開展起來。最先取得的成果是西醫方向的預防瘧疾藥物的研發(這種預防藥在“523任務”啟動前就開始研究)。中國先後為北越提供了100多噸瘧疾預防藥的原料藥,在越南戰爭期間為北越軍隊預防瘧疾侵害起了巨大作用。此外還有驅蚊滅蚊等藥物的研發成果。但期間中醫方向的治瘧疾研究卻屢受挫折,包括後來成為中科院院士的李國橋當時帶領的來自廣東中醫藥專科學校(廣州中醫藥大學前身,李國橋當時是這個學校的老師)的人員組成的針灸科研小組無數次的針灸治瘧試驗都失敗了,李國橋小組轉為負責中醫藥協作組的臨床試驗;而另一支針灸研究的重要力量—中醫研究院針灸研究所則退出了“523任務”。接替他們的就是屠呦呦所在的中醫研究院中藥研究所。1969年x月,中醫研究院中藥研究所接受抗瘧疾藥研究任務,由時為中醫研究所助理(實習)研究員的屠呦呦擔任“中藥研究小組(這個稱呼不一定確切,因為有關文章還有如“科技組”、“中醫中藥專業組”、“抗瘧藥物組”等多種稱呼,姑且在這裏取“中藥研究小組”這一稱呼)”組長,該小組的任務“是從中藥中尋找抗瘧藥”。於是她帶領所內幾位同事作為小組成員加入“523任務”,由此走上抗瘧中藥青蒿素的研發道路。先是屠呦呦的“中藥研究小組”(以下簡稱“屠呦呦小組”)成員 餘亞綱、顧國明發現了青蒿藥物的抗瘧作用,並進行了初步提取,後屠呦呦在東晉時葛洪古方的啟示下,通過改進提取方法,在低沸點用乙醚提取,經大量反複實驗,分離獲得青蒿中性提取物樣品,顯示對鼠瘧原蟲有100%的抑製率。1972年3月8日,由“523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所有參與單位,在南京召開了全國抗瘧疾藥物研究會,屠呦呦在會上匯報了青蒿乙醚提取物的研究成果,獲得會議的肯定和與會者的重視,“舉座振奮”。這次會議除青蒿外,確定的進一步重點研究對象、更被寄予厚望的還有常山、鷹爪、仙鶴草等中草藥12。但由於“青蒿乙醚提取物的效果最為突出,從而激發了眾多科研單位對青蒿的研究熱情”13。這次會議對推動青蒿的更深入研究和更多單位的積極參與無疑起到了重要作用。會議之後,屠呦呦小組對乙醚提取的中性部分進行活性成分分離,通過多次試驗,小組成員鍾裕蓉找到正確的分離方法,成功獲取抗瘧活性有效成分單體—無色針狀晶體,確定了抗瘧分子。屠呦呦將其先定名為“青蒿素Ⅱ”, 後定名為“青蒿素”。但臨床試驗效果不是很理想,有的試驗表現出對患者心髒有毒副作用14。期間因獲知並借鑒屠呦呦研究成果和乙醚提取方法,山東省寄生蟲病研究所與山東省中藥研究所合作,從當地的黃花蒿中提取出有效單體,臨床試驗對瘧原蟲具有強效的殺滅功能,且沒有毒性。命名為“黃花蒿素”。而雲南省藥物研究所專程赴京到中醫研究院中藥研究所取經後,該所研究員羅澤淵利用石油醚、乙醚、醋酸乙醚、甲醇4種有機溶劑對大頭黃花蒿進行了提取試驗,將提取的單體命名為“黃蒿素”,經李國橋臨床試驗小組開展臨床試驗,取得出人意料的好效果。這樣就出現了三家科研單位提出的3個抗瘧晶體,分別是“青蒿素Ⅱ”、“黃花蒿素”、“黃蒿素”。其中中醫研究院中藥研究所提取“青蒿素Ⅱ”晶體並將其命名為青蒿素的時間最早,山東省寄生蟲病研究所借鑒乙醚提取法從當地黃花蒿中提取的有效晶體效果好,雲南省藥物研究所通過改進提取方法,采用溶劑汽油法,效果出人意料的好,還大幅提高了提取效率,並確定了優質黃花蒿產地,“523任務”後續進行的動物藥理毒性試驗和臨床實驗,用的都是黃蒿素。從植物學範疇看,青蒿和黃花蒿同屬菊科的兩種物質,青蒿素其實存在於黃花蒿中;而在中醫藥領域,青蒿和黃花蒿被統稱為青蒿,所以1974年將3個晶體認定為相同的物質。1973年青蒿素臨床實驗取得一係列喜人成果後,“523任務”辦公室確定了青蒿素為抗瘧疾研究的攻關方向:一方麵安排開展青蒿素簡易製劑研究,以盡快拿出抗瘧疾成藥,另方麵要求加快青蒿素化學結構測定和改造的研究。這樣,屠呦呦小組先後和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所合作對青蒿素進行化學結構測定。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由研究員周維善牽頭,同事吳照華和吳毓林參加,對青蒿素晶體樣本進行了化學結構測定分析,測定結果是,青蒿素晶體是一個罕見的含有過氧基團的倍半萜內酯結構,分子結構中不含氮,從而突破了60多年來西方學者“抗瘧化學結構不含氮(原子)就無效”的觀念,開創了一個全新的治瘧藥物結構,奠定了今後所有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合成的基礎。屠呦呦和她的團隊結合青蒿素的研發,明確了青蒿素的科屬差異、有效成分所在部位及有效成分部位的最好采收期。結合青蒿素的研發,在研究青蒿素化學結構中,屠呦呦於1973年首創還原衍生物—雙氫青蒿素,確證青蒿素結構中羰基的存在,提高並擴大了生物活性(但當時未明確意識到其高效作用)。1977年3月,屠呦呦小組以“青蒿素結構研究協作組”名義撰寫的《一種新型的倍半萜內酯—青蒿素》中文論文,發表於當年第3期的《科學通報》上。1977年,中科院上海藥物研究所研究員李英研製出青蒿素的第一個衍生物—蒿甲醚,之後近3年時間裏,(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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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程:屠呦呦與青蒿高抗瘧功效的發現 -楊別青- 給 楊別青 發送悄悄話 楊別青 的博客首頁 (195973 bytes) () 11/13/2018 postreply 16: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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