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早期”報警屬於第幾步?

來源: 2017-01-03 07:19:0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覺得許多所提到的現象已經是作者說的第四步,而第四步還能算早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