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應象》:“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來源: 2016-06-15 20:23:4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可見原文中的”神明“和當今所說的精神,意識,思維等不同;“心主神明”是後世的注解,並不出自《內經》,與原文“神明出焉”相差已遠。《六節藏象論》:“心者,生之本,神之變。”可知心藏神,然後才顯見生命之神機,出入行,升降立,此為“明”。至於“心主”則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