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沒資格,方法也公開過,論文也發表過,方法也推廣過,我也算盡到了發現者的責任。都不信,怨不得我啦,我就發發牢騷,罵兩句。有機會就證明給社會看看,沒機會就自己留著用,也少生是非。 謝你的理解。其實我也想繼續研究下去,若真是我說的那個理又真的被埋沒了,我都為全人類感到遺憾。